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有关要求,加快构建基于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新型经营责任制,推进集团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实现各级经理层成员职务能上能下、收入能增能减的目标,激发经理层成员的活力和创造力,提升汾西矿业市场化、现代化经营水平,根据省国企国资改革及《山西焦煤集团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制度》要求,9月15日,汾西矿业由董事会授权党委书记、董事长范新民与经理层成员、总法律顾问、副总工程师分别签订岗位聘任协议,与内部董事、经理层成员、总法律顾问、副总工程师分别签订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
签订仪式上,范新民分别于王晓东等在家的经理层成员,总法律顾问、副总工程师分别签订年度及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是在企业整体契约目标全覆盖、不落空的前提下,明确细化经理层成员岗位职责和分工,结合个人的关键岗位职责,兼顾“摸高”,“一人一表”制定差异化的聘任协议和考核指标,突出任期期限、权利义务,明确约定奖惩依据、离职或解聘条件、责任追究等条款,让每位经理层成员都清楚自己“要干什么”、“有什么权利”、“干好干坏有什么后果”,促进经理层成员自加压、自发力,鼓励经理层挑战历史最好水平。同时,实施强激励、硬约束,根据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刚性兑现薪酬,对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减全年绩效薪;对超额完成考核目标任务或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确保激励到位。
汾西矿业各单位正在按时间节点要求,起草经理层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经集团公司审定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开展签订工作。(廉政 董宝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