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告人:原告王国贞,男,1959年7月21日出生,汉族,山西省高平市寺庄镇王报村农民,属残疾军人。电话17803567831
被控告人:被告山西兰花百盛煤业有限公司,地址:高平市寺庄镇伯方村。
控告事项:由高平市人民法院高轶庭长作岀的(2017)晋民初1396号判决书和该院牛姗庭长作出的(2019)晋民初2869号判决书,纯属是两份保护被告公司黑恶势力,推诿扯皮的判决书和为被告公司撰写的辩护书。这岂止是错误判决,而是故意违背《国家环境保护法》和《侵权法》作岀的徇私舞弊的判决。一桩煤尘污染侵权赔偿案,原告从上访无奈,到2017年8月11日走司法途径,直至到2022年9月14日高平市法院开听证会终结,一路走来,没有公正和正义!没有法律和法规!没有一分钱赔偿!
事实与理由:
筛煤场污染给五组农民造成的巨大损失
2011年春,党和政府给王报村扶贫种植了千亩核桃园基地,让农民自家受益还给补贴。可被告公司架设通往墙外运煤天桥下的筛煤场多年飞扬的煤尘,却把煤场以北500内的核桃树污染至死不能成园,把地里农作物也污染的每年收成入不敷出,给王报村第五组农民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生活不便。如:仅给原告家士地确权后40年不变的3.1亩地里100棵核桃树经济园,按每树平均年产果30斤共计3000斤,按每斤售价10元计算,全家每年也将有3万元收入,40年内将给原告家造经济损失120万元,加上矿井排水多年浸泡原告家农田损失、多年上访差旅费、误工费及精神伤害费等损失更大。对此严重污染情况,第五组原生产队老队长田顺成(电话13994733901)在2016年初也曾写材料让农民郭水旺、刘新荣、景过门(党员)等受害群众签字按印举报到高平市环保局至今无果。被告山西兰花百盛煤业太黑了!
走司法途径反遭诬陷、殴打和恐吓
为了维权保护环境,在原告多次上访万般无奈下,只好向高平市人民法院提出起诉,谁知被告公司却买通寺庄镇政府保护伞给寺庄法庭出具了“只污染了原告一亩核桃树,筛煤场是私人冯国山的”伪调查报告假文件;买通了高平市司法局给原告指定的援助律师张慧芳,不告知原告属残疾军人可以依法免缴起诉费;直至买通王报村委干部于2017年8月11日下午,当原告去前村主任郭海明家盖公章时还被村干部撕了律师给写的《讼诉费用缓缴申请书》并殴打原告,次日半夜又往原告家院里扔砖头进行恐吓,已报110和驻镇巡察组至今无果。在村里还传闻被告公司有人狂言:“就是花100万元买死贪官们,也决不给王国贞(原告)赔偿一分钱”。原告不信在党中央打老虎拍苍蝇的形势下,没有讲理之地!
没有国家法律只有被告假证据的法庭
原告起诉的本是一桩环境污染侵权赔偿案,可在高平市人民法院作岀的晋民初1396号判决书中,却没有《国家环境保护法》第八章六十四条和《侵权法》第二章七条的法规。而是依据寺庄镇政府伪造的调查报告假文件证据尚不足,又让被告令其公司员工景晚门伪造了一纸《租地协议》依法属非证人口供“转租给冯国山便用”的假证据为由,经二次开庭才作出了枉法判决:即“决不给原告赔偿一分钱”。看来寺庄人民法庭真的被收买了!
判决书中未记录原告的一项证据
在金钱贿赂下的晋民初1396判决书中还故意违背事实,诬陷原告的照片证据上“已(无收成)成熟的玉米杆上只落有少量的煤尘”;诬陷原告的证据无时间、地点等。在该判决书中未记录原告所呈十多项证据中的一项证据。如①未记录原告在诉讼中多次提到“通往山西兰花百盛煤业墙外运煤天桥下的筛煤场”这一有污染设施及地点的证据;②未记录2016年8月2日该筛煤场还在运营污染果园和农田有污染时间的照片证据;③未记录在法庭调解时,被告公司曾答应赔偿原告2万元损失的认错表现;④未记录2017年12月28日在法庭上,寺庄镇政府给被告公司伪造的调查报告中还有“只污染了原告一亩核桃园”有污染地亩数的证据;⑤未记录高平市环保局干部检查了污染物核桃树后于2016年7月19日给原告发短信“按地的损失计算赔偿”有污染已构成损失应予赔偿的官方证明;⑥未调查记录原告为保护环境因进京上访,到2016年8月3日才由山西省环保厅派人前来查封,并处被告公司罚款5万元的违章事实;⑦未传询王报村第五组一受害农民到法庭询问核桃树的污染情况有办案失察的渎职行为;⑧未记录光盘上矿井排水浸泡原告农田的证据;⑨未记录在第二次开庭时前村委主任郭志忠等委员们说“筛煤场就是兰花百盛煤业的”证词;⑩未记录被告矿井煤尘多年污染村民生活区,只给23户每户赔偿了1000元损失的事实。该判决书已没有了公道、公平、公正!
起诉私人冯国山仍无法律法规
在原告上诉、再诉、申诉皆由晋城市中院大法官董丽萍,山西省高院大法官韩德荣,晋城市检察院及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的接访大法官等,都是故意不看原告的申诉状和事实证据,故意维护晋民初1396号的枉法判决书。无奈,2019年9月24日原告只好又把私人冯国山告上法庭。被告公司又买通寺庄镇政府保护伞给冯出具伪造了一份寺政法(2016)82号假文件“载明被告筛煤场未对周围果园和农田形成污染”。使高平市法院第三审判庭牛姗庭长又以此为由,把原告的所呈证据全部退回,且不审定冯的恒义公司于2018年10月9日核准为法定日,反而审定了被告公司筛煤场于2016年6月15日冯的公司成立日之前产生的污染后果与冯无关。其实从2016年6月15日至8月3日关闭,私人冯也应承担42天的污染侵权责任。不过这总算审定了从2016年6月15日至2011年春种植核桃树5年之间,筛煤场所产生的侵权责任应属被告公司的。牛姗庭长又以此为由再次违背国家环保法和侵权法,不让私人冯囯山承担半点侵权责任,枉法作岀了晋民初2869号判决书,又是“决不给原告赔偿一分钱”。看来高平市法院高轶和牛姗二庭长的良心全让狗吃了!
山西省高院给予救助,高平市法院听证会终结
原告无奈,不信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没有好官,只好继续走访高平市公、检、法、纪委,晋城市中院打黑办,山西省信访、检察院、巡视组和最高法院第四巡回法庭等申诉、控告、举报,仍是告天不应,告地不灵。2021年7月5日只好又上访山西省高级法院。2022年6月15日山西省高院来人在晋城市中院第二接待室与原告协调,因原告属残疾军人只要停止上访,可给予救助3— 5万元,而却不让被告公司承担一分钱的赔偿责任。最后协调无果,残疾救助也无一分了。看来上下贪官真的被买死了!
2022年9月14日在高平市法院召开听证会,有高平市人大、检察院、司法局、寺庄镇政府等众官员在场,主持听证会的法官既然阻止原告申辩,最后强行宣布终结。即又是“决不给原告赔偿一分钱”。天下之大还有农民讲理的地方吗?还有共产党员干部吗?
请求还国家法律,救民于水火
综上所述一桩环境污染侵权赔偿案竟作岀了两份推诿扯皮,没有法律,不让两被告承担一分钱侵权责任的判决书。原告质疑被告如果没有花重金贿赂涉及本案的上下官员,高平市法院决不会仅凭寺庄镇政府伪造岀的两份内容前后相悖的假文件,和被告公司员工景晚门伪造岀的一纸《租地协议》假证据作出两份“决不给原告赔偿一分钱”的枉法判决书。晋城市中院、山西省高院、晋城市检察院也不会全都违背《国家环境保护法》和《侵权法》,不管原告所呈事实铁据,强行作岀维护一审的枉法裁判书,直至最后高平市法院召开听证会终结,仍是“决不给原告赔偿一分钱”的结果。人民法院腐败黑恶更可怕!农民还有活路吗?
如今,原告也只有继续上访,请求打黑除恶反腐为盼!还国家法律为盼!给农民活路为盼!依法追究枉法官的刑事责任!
最后使原告感到作为一名革命伤残军人,敢拚命去保卫国家寸土不让,却不能保卫自己家果园和房后围墙被侵犯;不能正当防卫自己生命安全。面对村干部和寺庄派出所陈长宏干警的殴打;面对黑恶势力关系网;面对没有公平正义人民法院的枉法官们比凶残的敌人更可怕!
此致
上访控告人:王国贞
2023年1月1日